信息时间:2025-04-25信息来源:阅读次数:
声明函
我司(新疆鸿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委托新疆欣盛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2025-2026年度N型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集中式储能系统、光伏线缆项目采购代理招标,因多家投标单位反馈其投标保证金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要求进行处理,并在我司已下发三次红头告知函严重警告的情况下依然推诿扯皮,后无法取得联系,现我司郑重声明与新疆欣盛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终止一切业务往来并同步启动维权,请参与我司项目的各投标单位尽快进行法律流程维权挽回损失。
新疆鸿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